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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讯息:河北省召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2018-05-26 17:19



5月3日,河北省召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河北省目前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内容及保障体系,以期让更多的贫困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让他们更加自信、更加健康、更加向上。省教育厅厅长杨勇,副厅长韩俊兰、贾海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接受了记者提问。


那么发布会上都说了哪些重要的事情呢?快随资助妞一起来看看吧!


河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目前,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政策上,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学段资助成体系;二是手段上,“奖、贷、助、补、减、免、勤”的各项措施运用成体系;三是以政府为主体,社会积极参与的救助机制成体系。2017年全省共安排各类资助资金58.2亿元,比2016年资助金额增加15.9%;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5.5万人,比2016年资助人数增加14.9%。


按学段划分,河北省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包括那些内容呢?




此处划重点敲黑板啦!


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

一、学前教育保教费减免政策。
河北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按每生每年500-1000元标准和10%左右的资助比例,减免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以及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和部分餐费。2017年共安排资助资金0.9亿元,减免了14.9万名学前儿童保教费和餐费。




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省政府201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为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017年全省各级财政共落实资助资金15.54亿元,50.37万学生获得寄宿生生活补助,向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从2012年春季开始,在全省连片特困地区22个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每个学生每天免费提供4元营养食品,受益学生53万人。2017年又将22个连片县之外的2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博野县纳入实施范围,新增受益学生62万人。2017年共安排资金6.25亿元,受益学生115万人。

高中教育阶段

一、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三免一助”。从2016年秋季开始,河北省实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一助”,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2017年全省共安排资助资金1.2亿元,资助普通高中和中职建档立卡学生5.71万人。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开始,河北省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2017年共安排国家助学金资金4.71亿元,资助学生25.02万人,资助比例占在校学生的20%。





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省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017年享受中职免学费57万人。





四、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2017年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11.4万人。

高等教育阶段



一、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面为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2017年全省安排国家助学金7.8亿元,享受资助学生25.7万人。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为3%。2017年安排国家励志奖学金1.8亿元,获奖学生3.5万人。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给予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助。2017年安排研究生助学金2.6亿元,资助研究生4万人。





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自2016年起,享受城乡低保政策家庭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含3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内考评合格的,对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助学贷款本金实行补偿或代偿。省属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每生每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五、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对新录取的开学时交不起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予以学费“缓、减、免”等资助。此外,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在入学前,可在当地毕业高中申请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院校每人500元,省外院校每人1000元,用于高校困难新生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强化监督管理

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河北省教育厅采取措施强化监管。




一、以实施民生工程为抓手,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纳入高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二、积极构建学生资助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积极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全面推行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专用卡,按照“统一办卡、集中发放、本人激活”的原则,规范发放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有效地遏制挪用、截留、滞留助学金现象。




三、将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治理重点,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对胆敢向学生资助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快办、绝不手软,全力确保各项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看完了这些举措,发现河北省目前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内容及保障体系十分完善呢~希望能对大家的资助工作有所启示!




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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