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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7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 通知

发表时间:2017-03-13 10:46


易 县 教 育 局



易教【2017】9号


                                                           

易县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7年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经研究,决定二0一七年五月举办全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展示、交流全县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升中小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展演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

人”的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青少年健

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

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艺术节主题和重点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用艺术点缀生活 让文化丰富心灵”。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各校在开展艺术节活动时,要面向全体学生,强化学生艺术、活动的普及性与覆盖面,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与学生参与率,引导学生在参与活动中提升艺术素养。

三、参加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活动分为艺术表演节目类、艺术作品类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

1.歌舞类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低于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表演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群舞、歌伴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类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戏剧节目

含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鼓励师生结合校园生活、学生特点创编作品

表演类节目鼓励师生联袂表演,以扩展节目内容的深度与广度。

  4.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

   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艺术作品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

五、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3月3日—4月3日)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活动阶段

各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动员全体学生参与,要求每人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在班级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校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艺术比赛、综合文艺汇演和作品展览等艺术活动,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学区中心校组织的艺术活动。

(二)第二阶段(4月5日—5月9日)各学区中心校、局直各单位组织展演、推荐阶段

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各单位举办艺术展演活动,指导并精选优秀艺术节目和艺术作品准备参加县展演。4月10日前,各单位将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报送教育局基教股。教育局将督查各单位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三)第三阶段(5月10日—5月20日)全县优秀作品集中展评阶段

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选拔的优秀节目及伴奏(mp3格式)报送基教股302室,联系电话8856229。美术作品送至易兴东路29号(易县南环路文化广场十字路口东行200米路北)易县书法协会。联系电话:8225279.

艺术表演节目将于5月10、11、12日在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展演。

评选出的部分优秀节目参加易县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文艺汇演。

 六、报送要求及分组

(一)艺术表演节目

1、本次比赛分学区中心校、局直小学、初中、高中、幼儿五个组别进行。

各单位必须报送合唱和器乐合奏节目(幼儿除外),除去合唱合奏节目外,各学区中心校还需报送其它形式艺术表演节目3个,县直学校1—2个,且自编自创节目要占50%以上,教育局将按类评选,分设一、二、三等奖。

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数量报送,报送的节目不能是相同艺术形式,各校严格填写表演节目报送表。

2、组别设置

第一组:易州学区、紫荆关学区、狼牙山学区、裴山学区、塘湖学区、良岗学区、高村学区、西陵学区

第二组: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燕都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蓝天小学、银河小学、光明小学、宏岳小学、特教中心

第三组:实验中学、西陵中学、塘湖中学、白马中学、高村中学、高陌中学、裴山中学、梁格庄中学、燕都中学、宏岳中学、惠东中学、中海中学、蓝天中学

第四组: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第四幼儿园、小红帆幼儿园、双语幼儿园、东关幼儿园、天祺幼儿园、金太阳幼儿园、景安幼儿园、智慧树幼儿园

第五组:易县中学、第二高中、职教中心、易水高级中学

(二)艺术作品

各单位报送的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严格填写艺术作品报送表。评委会先对所交作品进行评审评出获奖作品,然后再对获奖作品作者进行现场测试后确定一二三等奖。

七、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奖:

1.有组织领导,工作落实,主题突出,有活动方案。

2.人人参与,班班开展,校校组织,层层发动。

3.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节目和美术作品,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

4.获奖节目和作品较多,质量高。

(二)优秀节目(作品)奖:

按赛项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1、获得一、二等奖的节目和作品,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2、除群舞和大合唱等团体项目指导教师可报1—3人外,其他所有项目指导教师限报1人。

八、注意事项

1、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广泛发动和组织,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及早安排,届时参加。我局将评选结果通报全县,并做为学年度评选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依据。

2、艺术节活动期间,参赛单位要加强对参赛学生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确保参赛学生的安全。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1.易县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节目报送表

2. 易县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报送表




易县教育局

一七年三月六







主题词:中小学生            艺术节    通知

易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6日

                                 (共印100份)




附件1

易县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节目报送表

单位(盖章):

序号

类 别

组 别

节 目 名 称

学 校 名 称

指 导 教 师 (限二人)

演出人数

是否创作











































































附件2

易县教育局2017年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报送表

单位(盖章)

序号

类 别

组 别

作 品 名 称

学  校

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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