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重要方式,可以让学生在实习实践中得到锻炼,为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为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1、毕业实习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各系具体实施和管理。
2、各专业明确实习内容与任务,制定适合专业特色的工作计划。
二、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年,一般不少于三个月。特殊专业可结合实际情况申请后进行适当调整。
三、实习单位
1、根据实习管理规定,跟岗实习学校统一安排实习;顶岗实习实行统一和分散相结合,即实行一部分学生由系统一安排在校外实训基地和一部分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做法。
2、顶岗实习,学生自已联系单位进行单独实习的,所联系的单位必须是正式合法注册并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单位及部门。
四、实习要求
1、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入实习单位,遵守《易县职教中心学生实习守则》,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指导教师的安排。
2、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所分派的实习工作循序渐进,逐步参与完成指导教师所布置的实习工作,并完成《实习手册》。
3、按时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及时记录工作情况。
五、考勤规定
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期间学生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一天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审批,一天以上一周以下(含一周)由校内指导教师审批,一周以上由系主任审批。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
六、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实践成绩按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其中,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考核鉴定和学校指导教师考核鉴定各占50%。实习成绩不及格的,不能毕业。
2、发生下列情况的,取消考核资格:(1)实习单位或实习岗位未获指导教师认可的;(2)实习期间发生重大错误,被企业劝退的;(3)实际工作天数不足规定天数的80%的;(4)《实习手册》记录内容不足规定的80%的;
3、实习考核鉴定成绩评定的内容和指标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考核:
(1)工作学习态度(占50%)
①参与实习单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情况;
②工作作风及组织纪律性和出勤情况。
(2)业务能力表现(占50%)
①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②在讨论具体工作时,发表意见,提出个人见解以及被采纳的情况;
③掌握业务的基本要领、基本技能的情况;
④服从组织安排,做好其他工作的情况。
学校指导教师考核:
(1)填写《实习手册》的情况;
(2)实习成果情况。
(3)内容真实性和专业符合程度;
(4)完成和上交及时。
4、评定实习成绩的程序和要求
(1)实习学生在实习的最后两周内,将《实习手册》交单位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老师分别审阅并写出评语、评定成绩。
(2)经系负责人审核后确定总评成绩,系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交回归档。
七、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学校安排的实习的指导教师是实习的具体指导和管理者,对每个学生的实习工作过程全面负责,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帮助联系落实实习单位和岗位,了解单位的情况和实习条件,与单位指导教师互通情况。
2、通过多种方式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交流并正确引导。
3、按照实习要求,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工作。
4、督促学生撰写实习日记,并进行批阅,实习结束,交回学校存档。
5、听取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意见,审阅《实习手册》,进行考核并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八、实习手册、实习报告撰写注意事项
1、《实习手册》作为管理、检查、考核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评定成绩的参考。学生必须本着诚信态度,认真记录所参加的各项工作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学生应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可涉及:实习单位名称、地点、时间;实习单位情况和部门业务情况简介;实习内容介绍;在实习业务中发现的难点或需要解决的问题;总结技能训练成效;实习体会对学校实习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等等。
二○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