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处在学校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科研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教研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指导、检查、评价各系教研组的计划制定与落实工作。
三、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研讨、观摩、竞赛等活动,对各系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训、指导与评价。
四、负责教师继续教育、教师培训进修工作。
五、负责组织论文的评选、上报、发表;负责国家、省、市、县各级教学设计、教学案例和教学课件等的参赛、上报工作。
六、承担各类科研课题的研究与落实工作,科学、规范管理教育科研档案材料。
七、负责组织各系教师的听课工作,与教务处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学比赛。周密组织好教师的公开课、研讨课、录像课、评优课等,并定期评比和表彰。
八、配合教务处,搞好校本课程的开发。定期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