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经学校研究,特制订《易县职教中心师德考核指导原则》如下
一、师德考核的意义
教师承担着传授知识技能、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为祖国和人民培养人才的神圣职责,应该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高尚的师德风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弘扬者和推动者。所以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校准师德考核这把衡量师德的“尺子”,公正评价教师师德,对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创先争优,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和职业行为,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考核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政府劳务派遣教师和自聘教师。
三、考核办法
1.行政人员考核原则:
考核分数由三部分组成,处室人员互评、系部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原则上考核小组评价分数占50%,处室人员互评和系部(各系主任、副主任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评价各占25%。
2、各系教师考核指导原则:
①各系考核赋分(20%)
由各系成立考核组,对教师的服从工作安排、日常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打分。
②班主任项(20%)
考核以是否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是否认真做好班主任工作,此项以系部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为主。未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系部正副主任、中心正副主任按15%赋分,教研组长、系部干事及其它兼职人员按照5%赋分。此项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③工作量(20%)
考核以是否积极主动的承担教学任务为主,侧重于课时数。
④自习辅导(10%)
考核以是否积极主动承担自习辅导任务为主,侧重于辅导次数和辅导质量。
⑤日常工作(5%)
侧重于教学常规完成和落实情况
⑥问卷调查(5%)
以学生问卷分数为准。
⑦出勤(5%):
⑧教师互评(15%)
3.加分项:考核年度中在市级及以上各类大赛、业务评比或其它方面为学校争得荣誉,按照奖励部门级别(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省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分别给予单独加分。分别给予单独加分(党委、政府、人事部门的记满分,部门荣誉按相应级别荣誉的一半赋分;协会类的荣誉按相应级别降一级赋分,没有明确等级的荣誉由领导小组研究视情况予以赋分)。
四、优秀率控制在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师德标兵从各组师德优秀人员中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产生,最后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把关确定,有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取消评优结果。
五、上年度病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者、外借人员以及二线人员只确定为良好或合格等次。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工,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必须严格、周密,过程和考核结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客观评定,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七、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其它事项按照教育局的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方案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2023年1月
附件:师德考核优秀参考条件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师德规范。
2、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在学生中具有崇高的威信。没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4、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能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身心发育规律和个性差异,科学而艺术的开展工作,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循循善诱,因材施教;注意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活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参与赌博和不健康娱乐活动。
6、崇尚科学精神,具有终身学习理念,积极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具有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标兵。
7.教育教学成绩优秀,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起到模范、示范作用,在推动当地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中能够起到骨干作用。
8、以德育人的思想树得牢,德育效果显著,社会反应良好,在全校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