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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职教中心 职称申报推荐评选方案

发表时间:2023-02-28 15:33

根据上级职改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易县职教中心职称申报推荐评选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坚持与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二、基本条件

(一)符合《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身心健康,教风端正,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期间按要求参加企业实践,并向学校办公室报备。

(五)任现职以来,应具备相应的班主任或管理岗位(各处室、各系中心副主任以人员和专职干事)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未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取得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以上或相应荣誉表彰的。

(六)符合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七)专业教师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等级证书。

(八)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申报:

1.受过党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按《易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工作奖惩办法》,年度考核中受黄牌警告的自宣布之日起一年内;2.受到通报批评的按通报内容执行。

三、申报比例:

本着择优、稳妥、持续的原则,中职按照符合申报条件人数的80%,高职按60%,与学校专技设岗空岗数量比例相结合,按绝对值小的数值申报。

四、职称推荐量化评分内容、办法

(一)教师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从教

凡任现职以来师德和专技考核为合格的此项分数为满分60分。

(二)说课

按教体局要求制定说课方案,评委由外校人员担任。说课全程录像,保存全部档案资料。本项最高分30分。

(三)教育教学成绩、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经过学校逐级上报取得的)

1.教研课题:

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相应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题验收(以文件和奖励证书为准)的,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其余共同完成人按50%计分。

2.技术推广创新、发明专利:

受到政府部门表彰的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教学成绩

单科优胜奖:(此项只记一次最高分):市级对口高考单科优胜奖4分,县级对口高考单科优胜奖2分;调入我校前在原学校所获教学成绩荣誉项按相应级别加分。

4.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通过我校逐级选拔参加各级教师教学业务比赛、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奖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大赛获个人奖和团体奖的,国家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县级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5分。协会类的荣誉按相应级别降一级赋分,没有明确等级的荣誉由领导小组研究视情况予以赋分)。其它经学校同意(以文件审批为准),没有经过逐级选拔直接参加各种比赛获奖的按上述级别加分。

5.荣誉:县级荣誉(含三等功)2分,市级(含二等功)4分,省级8分,国家级16分[党委政府人事部门荣誉记同级满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荣誉记同级二分之一分;其它经学校同意上报的(以文件审批为准)荣誉视情况酌情加分。(必须是由学校组织并逐级推选产生的并在学校办公室备案的,提供证书和相关文件。)

6.论文:本项不累计加分,只记最高分。

按照国家、省、市级别,分别计3、2、1分。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与本人任教学科、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相关,且必须是国家正规出版刊物(能从新闻出版总署查询且能从数据文库在线查询),必须是国家机关、教育部门或与所任教学科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主管或主办的刊物,增刊、合刊、论文集、通讯报道等不加分)

(四)其他加分项(任现职以来)

1.年度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每一年加1分,最高分为3分。

2.班主任,系正副主任、中心主任,教研组长(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每任职一年加1分,各系正副主任每一年加0.8分、系部中心主任0.5分、教研组长每任职一年加0.2分。以办公室、德育处、教研处备案为准。一人同时担任多种职务的可累计加分。

3.学历:研究生加3分。

4.任职年限:每任职一年加0.2分。(评审年份减任职年份,即为任职年限)。

5.教龄加分:每一年加0.2分。(评审年份减参工年份减不计算教龄年限,即为教龄)

6.继续教育加分(任现职以来,必须由学校推荐产生并在学校办公室备案的,须提供相关文件和证书):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0.5分,市级骨干教师培训0.25分,参加国培计划0.5分,此项不累计加分,最高为0.5分。由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培训按同等级别予以加分。

7.任现职以来,从事我校或系部党团、社团工作、宣传、班主任工作室、心理辅导室等兼职工作的,每年记0.2分。由主管处室、系部根据过程性和开展效果情况进行权重赋分,没有开展活动的不加分。

8.通过逐级选拔参加各种大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的再按照6、5、4、3的顺序单独加分。

(五)按职称推荐量化评分总分从高到低推荐申报人选,总分相同时按任职年限、教龄、工龄、年龄排序。

说明:凡在调入我校之前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的,不予加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必须提供当年的年度考核表,否则不予承认。

四、其它事项:此方案自2023年1月起执行,如上级政策调整,我校评审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五、职称聘任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职称聘任前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服从学校管理,没有完成学校规定工作任务的不予聘任或高职低聘。

六、成立组织

学校按上级要求成立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按职责分工负责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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